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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运盛1月31日公告,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被追问涉及收入确认、非经常性损益认定、责令改正相关事项等方面的多个问题。问询函指出,1月30日,公司提交2022年度业绩预盈公告称,预计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500万元至85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6500万元至7500万元,预计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0万元到6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问询函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营业收入具体构成、金额及同比变动情况;结合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商业模式、销售合同条款,说明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各类收入确认政策和依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四季度新增贸易类收入,如是,补充披露具体类目、交易时间及交易价格;分类说明2022年前三季度及以前年度贸易类同类产品的销售情况及对应时间、金额,说明是否属于《营业收入扣除》所述的新增贸易业务收入;参考同行业及公司前期贸易业务,说明交易价格是否显失公允。
同时,问询函还要求公司补充披露报告期内2022年各类业务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开始合作时间、交易时间、销售及采购金额、占比、产品名称及类型、结算周期及方式、应收应付及截至期末的结算情况等,是否实现最终销售;公司与2022年前五名供应商、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业务往来,前五名供应商、客户是否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业务或资金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并说明是否属于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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